1月25日,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,发布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。

 

公告称,其收到两起民事判决书,均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。

海南橡胶在诉讼中,均为共同被告。

案件一的原告诉讼请求金额,为914万元;

案件二的原告诉讼请求金额,为1723万元。

在案件一中,法院判决该公司需对原告许文锋承担连带责任。

 

具体包括向其支付剩余工程款379万元,以及逾期支付利息损失。

案件二的判决要求海南橡胶金福分公司,向原告欣瑞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237万元及利息。

两起案件的受理费和鉴定费,海南橡胶也承担部分费用。

案件一与案件二均为重审一审判决,海南橡胶已提起上诉。

因此,对公司利润的影响,需以法院生效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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